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投资合作协议(模板))

2026-06-13 11:34:25 作者:admin 阅读数:25267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填写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填写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运营方): xx工作室

经营者/负责人: [填写乙方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填写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地址: [填写乙方工作室地址]

1. 乙方拥有成熟的健康服务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把脉、艾灸、推拿、太极、经络止疼等),具备独立创业能力,但缺乏前期启动资金(含场地租赁、设备采购、获客推广、流动资金等)。

2. 甲方作为专业投资孵化机构,具备资金实力及企业运营管理、财务规范、营销策划等服务能力,愿意通过投资支持乙方创业。

3. 双方拟通过合作设立实体(以下简称“项目”),整合资源实现共赢,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目标

1.1 双方共同设立“xx健康服务中心”(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主营乙方擅长的健康服务业务(把脉、艾灸、推拿、太极、经络止疼等)。

1.2 项目冠名权归乙方所有(即对外宣传可使用“xx工作室”品牌),甲方仅作为投资方参与管理。

1.3 合作目标:通过甲方资金与资源支持、乙方专业运营,推动项目在6个月内实现稳定运营,后续持续盈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5年,自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算(开业日以双方确认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试营业公告日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与股权结构

3.1 总资金预算

项目开业后6个月所需总资金预算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圆整]),具体构成见附件一《开业6个月资金使用计划表》(含场地租金、设备采购、推广费用、人员工资、流动资金等)。

3.2 出资比例与方式

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金额为总预算的80%(即人民币[XX万元]),占项目股权的51%。

乙方:以“现金+知识产权/技能”组合形式出资,其中:

现金出资:总预算的20%(即人民币[XX万元]);

知识产权/技能出资:乙方已有的健康服务相关技术、经验、客户资源等(无实物载体),经双方协商一致,折抵为项目股权的49%(无需额外现金支付)。

3.3 出资时间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笔出资(甲方支付首笔资金的50%,乙方支付全部现金出资);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由甲方按实际需求分批拨付至共管账户(详见第五条)。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1)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分红权(第7个月起);(2)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会计账簿;(3)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有权要求整改或召开股东会表决调整管理权限;(4)合作期满或终止时,按本协议约定处置项目资产。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1)按股权比例享有项目分红权(第7个月起);(2)负责项目日常经营管理(详见第六条);(3)合作期内可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回购甲方股权或转让自身股权;(4)冠名权归乙方所有,项目对外宣传可使用“xx工作室”品牌。

义务:(1)按约定支付现金出资;(2)全面负责项目运营,严格执行双方共同制定的《项目发展方案》(附件二);(3)保证服务质量,维护“xx工作室”品牌形象;(4)定期向甲方提交经营报告(月度财务报表、季度运营总结)。

第五条 财务管理

5.1 项目设立独立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与乙方共同管理,大额支出(单笔超过[5000元])需双方书面确认。

5.2 甲方负责会计核算与税务申报,乙方有权随时查阅账目。

5.3 项目成本包括:场地租金、设备折旧、人工工资、推广费用、税费及其他合理开支(详见附件三《成本核算细则》)。

第六条 经营管理

6.2 孵化期内不分配利润,所有收益用于项目再投入或覆盖成本。

6.3 孵化期结束后(第7个月起),双方按股权比例(甲方51%、乙方49%)分配净利润(净利润=总收入-总成本-税费)。

第七条 股权回购与转让

7.1 乙方回购权

乙方可在合作期内选择提前终止合作,并按以下标准回购甲方持有的项目股权(仅限甲方现金出资对应的股权部分):

自合作之日起满1年但不满2年:按甲方现金投入的2倍回购;

自合作之日起满2年但不满3年:按甲方现金投入的2.5倍回购;

自合作之日起满3年但不满4年:按甲方现金投入的3倍回购;

自合作之日起满4年但不满5年:按甲方现金投入的3.5倍回购;

自合作之日起满5年:按甲方现金投入的4倍回购。

注:乙方需在决定回购前30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后60日内完成付款及股权变更登记。

7.2 甲方回购权

甲方可选择按同等溢价(即上述7.1条约定的倍数)回购乙方现金出资对应的股权部分(即乙方49%股权中对应现金出资的部分)。

7.3 股权转让限制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股权;若经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作终止与清算

8.1 自动终止情形

合作期限届满(5年),双方未续签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8.2 提前终止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2)一方严重违约(如未按约定出资、挪用资金、泄露商业秘密等),经催告后30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协议;

(3)因不可抗力(如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营的。

8.3 清算规则

正常终止(合作期满或协商一致解除):项目资产(场地、设备、物资等)按股权比例分配;乙方已投现金部分不予退还(已计入股权价值)。

提前终止(违约或不可抗力):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乙方已投现金部分不予退还。

第九条 特别约定(中止条款)

9.1 孵化期结束(第6个月届满)后,若甲方累计获得的分红收入未覆盖其现金出资的同期融资成本(融资成本以甲方实际融资利率为准,最低不低于LPR+2%),则双方一致同意中止合作。

9.2 中止合作后,项目资产(场地使用权、设备、物资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已投现金部分不予退还。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客户信息、技术方案)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一方未按约定出资,每逾期1日,按未出资额的0.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守约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11.2 若乙方违反经营管理约定(如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恶意损害品牌),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扣减其分红;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协议并按乙方已投现金的50%索赔。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附件(《开业6个月资金使用计划表》《项目发展方案》《成本核算细则》)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xx工作室(经营者/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__日

附件清单:

1. 《开业6个月资金使用计划表》

2. 《项目发展方案》(含运营目标、服务标准、推广计划等)

3. 《成本核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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