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政:优化住房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对改善性住房的多样化需求,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8月12日宣布了新的住房交易政策。此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了新规,允许直接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包括:一是为取得购房资格而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处于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状态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二是在成都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三是在成都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该政策自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新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该政策将从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记者李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