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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重新去交易中心备案

作者:甘长庚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益阳新闻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通过本栏目咨询:我公积金贷款买房,原计划贷款20万,并且和开发商据此金额签订了合同,已经到交易中心备案,余下的手续未办,可现在我想贷款15万,开发商答应可以重新签订合同,这样我是否需要重新去交易中心备案?备案有什么作用和法律意义?

  对此,市房管局回复: 合同备案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售,有效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等。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管部门在已提供规范文本的前提下,并不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查。

    但是,类似合同条款调整或另行签订合同的情况,建议还是重新备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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