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沅江城区读者刘女士给本网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向记者诉说了她买了“三无产品”一时难以维权的苦衷。7月21日,记者专程前往沅江采访,这才弄清楚是这么一回事:
2009年12月,刘女士花145块钱在沅江湘北市场一家缝纫产品批发店买了一只用图案标注的“88发”牌不锈钢快速加热蒸汽发生器,也就是蒸汽烫斗上的小型“锅炉”。没想到就是这个小“锅炉“,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今年6月6日上午8时多,刘女士刚把“锅炉”烧好,准备烫衣服。突然,一声巨响,锅炉“呼”地下炸飞了,滚到店外的大马路上,滚烫的开水、蒸汽一下子把她多处烫伤,身上好多地方皮都没了。幸好左邻右舍帮忙,及时送医院救治,这才没有酿成更大的恶果。但她却因此花去医药费五六千元,身上至今还留有多处疤痕。
出院后,刘女士决心找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讨个说法。她翻出加热蒸汽发生器的包装箱及其相关资料,那上面明确写着:制造商,东港服装机械厂;地址,南村工业区。总经销商电话,057985538433。她先是拿着这炸开了锅底的小“锅炉”去找沅江湘北市场的那个经销商,那经销商说:“厂名厂址产地都不清楚,我上哪里找厂家啊。”老板说什么也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她又给总经销商打电话,结果是空号。找那个“东港服务机械厂”,找“南村工业区”,上哪找去,子虚乌有啊!于是,刘女士又来到沅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沅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志说:这不是锅炉,也不属于特种设备,因此他们管不了。消委的同志告诉她:消委只处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而她是开干洗店的,属于经营者,而且她买的这个蒸汽发生器又是用于经营,消委不便管。“那怎么办?难道就白烫了?”刘女士这才拨打了本网新闻热线。
刘女士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专访了有关法律专家和资深消费维权人士。他们支出的共同招数是:去找沅江的那个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无条件承担刘女士烫伤的相关责任。倘若经销商拒不覆行相应责任,建议刘女士向法院起诉。同时,法律和维权专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三无产品”千万买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