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民吴先生通过自己家门口楼梯间张贴的小广告,联系了一家电维修人员来家里修理电视机。吴先生家的电视出现黑屏及没有声音,维修人员检查电视机后称要换几个零件,需另加配件费270元。电视机修好后,吴先生试了认为可以了并按要求付了款。第二天,吴先生家的电视又出现了同样的故障。当他再拨打维修人员的电话时,总是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于是,他投诉到市消委。市消委接到投诉后,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与该维修者联系未果。经过调查,确认此人是无固定店铺,也无任何营业执照的无证流动人员。最终,由于找不到经营者,吴先生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只要大家稍稍留意,街头、楼道到处都张贴着提供商品和各类服务的小广告。工商部门介绍,这些广告绝大部分是由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流动人员张贴的,广告上不仅没有相关行业许可标志,也没有标明固定经营地址。而许多市民为图方便和便宜仍然选择了小广告上的经营者。由此,其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此,市消委特别提醒市民,千万别轻信街头、楼道的小广告。因为这些小广告上提供的服务项目众多,质量均难以得到保证,甚至一些经营者“服务”后就再找不到踪影,这样消费者就难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如需要某方面的服务,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