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日报9月3日《市长热线传真》栏目中《伤残军人乘车可享半价优惠》一文见报以后,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蔡先生拨打本报民生新闻热线6080110咨询,伤残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有何优待?
9月22日,记者采访了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客运管理科副科长石兴生。他告诉记者,伤残军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乘车时只要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就可免票。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年公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如遭司乘人员拒绝,可拨打监督电话4211468进行投诉,他们将认真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