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家住公务员小区的廖女士,因染发不久后出现头皮水肿及水泡,医生认为是因对染发剂过敏所致,廖女士找到美发店店主,店主认为他的产品合格不答应赔偿。8月21日,廖女士向市消委投诉。
廖女士投诉称,8月18日上午,她花了100元钱在康富北路一家美发店染发,不料当日晚上她的头皮出现水肿,还“长”出许多水泡。去医院看医生,医生认为,是因为染发剂引起过敏所致。随后廖女士将情况告诉了店主,并要求店主给予适当赔偿。然而,店主认为其产品是合格产品,而且很多顾客用过了,都没发生过敏,所以拒绝了廖女士的要求。
【分析】
接投诉后,市消委的工作人员到该店了解情况。店主向工作人员解释说,很多顾客用过这种产品,都没有过敏。染发前,店员还问过廖女士有无过敏史,廖女士说“没有”,才动手给她染的。工作人员查看了该产品的标识、合格证等都齐全,是合格产品。消委工作人员认为,即使产品合格,作为染发剂之类的产品,经营者不仅应询问顾客是否有过敏史,还应为顾客作过敏试验。因为引起过敏的因素,因顾客个体存在差异而不同。虽然该店员工询问了有无过敏史,但没有给她做皮试。该店应该对廖女士的过敏承担责任。
经调解,店主承担了廖女士医药费260元,另赔其他损失200元。廖女士对此表示接受。
【提醒】
市消委工作人员介绍说,无独有偶,前不久一个罗姓女士投诉,在一家美院做美容后,脸上长红疙瘩,有的疙瘩还出现流水。他们调查店家所用产品为合格产品,但店家因没给顾客做皮试,应承担一定责任。鉴于此类情况,作为经营者,即使顾客没有过敏史,也应为顾客做相关过敏试验,作为顾客也应要求做过敏试验,谨防过敏带来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