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益阳日报曾刊登《意外伤害险购买容易理赔难》的文章。为了解真实情况,6月28日记者再次来到市保险行业协会。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姜女士被狗咬的情况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意外伤害范围。
至于犬伤所用防疫费用能否得到赔偿,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公司将负责在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同时条款进一步解释,医疗费用中,所有药品和诊疗项目都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办理。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基本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眼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疾病跟踪随访费等)不予支付费用。”而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疾控中心也曾指出:狂犬免疫球蛋白在发病时属治疗药品,在未发病时属于预防用药品。
对姜女士提出的保险公司部分营业员指出的“被狗咬伤,理赔小孩却不理赔大人”的疑问,该营业点负责人耐心解释,学生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被狗咬伤是依据学生平安保险条款规定对犬伤的“疫苗费”采取定额补偿的办法进行理赔的。
该工作人员委托记者告知姜女士,被狗咬是意外伤害,属于条款责任范围,但其治疗注射狂犬疫苗448元、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900元属于自费药品范围,在“不予支付费用”之列。
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各位市民: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并不难,希望各位在申请时先要看清看懂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会按章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