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南县法院出台四项措施,从多个环节便利农村困难群众,推进全程跟踪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推行“五个优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送达,优先实施司法救助,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证实现其权利。
二是建立执行跟踪档案。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执行标的额大,且需要长期分期过付的执行案件,建立执行跟踪档案,由专人对案件的每期过付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被执行人定期履行,使被执行人由被督促履行变为主动履行。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外地民工、特困企业等弱势群体案件,在诉讼费减缓免上,由院领导定期研究改为随时研究,并视情况加大依法减、缓、免的幅度,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四是及时做好回访。对涉及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审结后,承办人要在半年内适时回访一次,院领导每年抽查回访一次。通过回访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处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困难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主动联络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针对诉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当事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随时予以整改纠正,使“跟踪”服务困难当事人的措施更加完善、切实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