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汤建仁 曾惠贤 记者 谭绍军)国家农业部近日出刊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简报》第8期,加编者按刊发我市今年出台的《违反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政策责任追究办法》,同期《中国农经信息网》以《益阳市在新形势下四大举措抓减负》为题,全面介绍了我市新形势下强农惠农资金备案、重点乡镇部门重点监控、民主评议涉农基层站所和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减负惠农的经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市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市纠风办联合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将当年强农惠农资金的资金来源、受益对象等情况,在资金正式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审计局备案;对重点乡镇重点部门实施重点监控,将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情况纳入该单位及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在全市农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评议对象包括区县(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等八个涉农部门及所属乡镇基层站所。评议内容主要有对强农惠农及减负政策的宣传、落实及监管情况等五个方面;出台了《益阳市违反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政策责任追究办法》,突出了对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基础数据采集、公示、审核把关环节,资金分配、拨付环节,资金发放环节,资金到位公示、备案环节等的责任追究。对克扣、截留、挪用、挤占、贪污、抵扣、虚报、冒领各种补贴补助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