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益阳日报》载“麻纺厂西坡惊现五六十座新坟”。看了这个报道,笔者五味杂陈,哭笑不得,原来新坟的所有者为了再次获得迁坟费,故意将坟迁葬于此。因为他们认为,“这里迟早会被政府征收搞开发,便先用骨坛占得一席之地”。此前,因城区附近频频搞建设,这些人已获得了两次迁葬费。
想起前不久,在规划的石长复线旁抢搭抢建的那几百套房子,虽然不住人,但为了哄人,必须空心砖水泥板的搭建得像模像样,据说每家都花了好几万,有的还把在外打工的儿子也召回来帮忙,结果不但没有骗到拆迁费,儿子的工作也丢了。对比那种抢搭抢建,这种用骨头坛子占地的方法简便多了,无需什么成本,来钱当然也更容易。如果不加制止,不找到一种妥善解决的办法,现在五六十座,今后五六百座、五六千座也未可知。还保不准鱼龙混杂,骨头的真伪还得做DNA呢。
中国人活着时,都安土重迁,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挪窝的。死后更是如此,特别是对父母对祖宗的坟茔,不到万不得已也是不会轻易迁葬的。因为在传统观念里,祖坟是家族之本,本固家族才能安宁,子孙才能发达。万一因特殊原因迁葬,也要把祖宗的骨殖细心取出,重新入殓,另择新坟。可是,现在这些新坟所有者,因为从迁坟中看到了“商机”,不是用迁坟的费用好好为祖宗择地,再次礼葬,而是像游击队埋地雷一样,抱着祖宗的骨头坛子,瞄准下一轮开发地段,草草掩埋,持骨而沽。祖宗骨殖有灵,一定会骂他们数典忘祖,辱没先人,甚或降灾给他们也没准。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随着城市的拓展,一些迁坟者或许真就难以找到合适的地方。对此,殡仪馆已有充分考虑,他们借记者的笔,欢迎迁坟者一步到位,将骨坛迁到公墓去,说“价格给予特别优惠”。至于优惠到什么程度,没有说明,这就需要政府和他们协商一条底线,即普通墓地的价格最好不要高于迁葬费。这样除了迁葬,还能让迁葬者准备一点祭品,把祖宗的“乔迁”弄得体面一点,这也符合我们自古就有的丧葬礼仪。如果公墓价高于迁葬价,那么类似麻纺厂西坡这样的新坟,说不定还会惊现于其他山坡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