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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

】【打印】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3-11 9:46:35

   益阳新闻网讯(记者 吴毅军 通讯员 熊克诚 郭赛红)3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3月3日至8月31日,我市公安机关将开展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专项行动。公安民警或亲属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等不当利益,对辖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现象查处不到位等,均在本次专项行动的严查范围内。
   为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明确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工作推不动、整治效果不明显、暗访发现问题多、群众举报投诉多的,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须到市局说明原因;对“黄赌毒”现象严重的区县(市),市公安局将挂牌重点整治;同时,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问责。
   对4月15日前退出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并主动说清问题的将免予责任追究或减轻、从轻处理;如顶风违纪,4月16日后一律从重处理,领导干部一律免职。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出公安队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民警亲属4月16日后仍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该公安民警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欢迎全市人民监督。市民朋友如发现有公安民警或公安机关职工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等违法违纪问题,可拨打4296016或110举报、投诉。

作者:吴毅军  编辑:杨浪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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