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丹丹
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钱,这一年看病住院的钱就可以按比例报销,这在以前是不能想象的事情。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我市继2005年年初在桃江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后,去年新农合已覆盖全市各区县(市),今年318万农民自愿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89.17%,全市九成农民的医疗有了中央财政做保障。
农民对制度百分百拥护
刘春联是桃江县牛田镇麻牛村村民,去年他因脑出血住院治疗花了9万多元,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5000元为他报销了部分费用。家住桃江县鸬鹚渡镇阳厢村的陈益娥患脑栓塞后,同样在治疗中获得了15000元的报销款。朴实的村民们提起新农合政策都是一个劲地说“好”!桃江县政协在3月17日至21日组织了一次调查,抽取该县177户、821位农民了解新农合政策实施情况。结果显示,农民对于新农合制度的拥护度达到了100%,对经办机构满意度达96.93%,对医疗机构满意度达95.69%。
三年时间,我市新农合制度从试点到全面铺开,覆盖区域拥有人口350多万,参合人数318万。新农合筹资以农民个人缴费为前提,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弱势群体参合费用政府代缴、医疗费用优惠,系列政策确立了农民对这一制度的认同感,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70元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投入加大,乡镇卫生院的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已基本配齐适用于农村医疗的诊疗设备,加强了工作人员培训,乡镇就诊环境有了显著改善。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农民在乡镇医院就诊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率高于省市级医院。我市参合农民在县域范围内的就诊比例达89.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镇。去年我市新农合筹资到位13386.43万元,全年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2979.3万元,164万人享受到了合作医疗补助。
随着新农合政策的全面实施,中央财政补贴力度逐年增大。据悉,该项支出2003年为4亿元,2007年已增加到114亿元,还将进一步增加。今年财政补助标准已从去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了每人70元。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按参合人数计算,今年各级财政共将拨出2.2亿元专款用于我市新农合政策的实施。这无疑给参合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提升效益切实为农民减负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于新农合制度,要提高国家补助标准,规范基金管理,完善补偿机制,扩大农民受益面。新农合政策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医疗补偿流向不合理,在县级医疗机构无法解决问题的病人转诊省市级医院就医时,自负部分费用高、补偿比例偏低,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费与医疗费相比反差仍然较大;筹资机制与基金管理薄弱;分级管理与区域合作不协调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解决新农合政策在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今年将围绕提高农民参合率、提升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益、加强基金运行检测分析、规范管理、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等方面开展新农合工作,进一步完善补助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减轻负担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