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曾宇 李娜
最近一段天气晴朗,农户纷纷拿出稻谷晾晒。一个老大难问题随之出现:部分农户在公路路面上晾晒稻谷,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路面“晒谷场”绵延3公里
10月17日,在益桃一级公路高新区谢林港镇北峰山村路段,村民邓某正在路面晾晒稻谷。他测算,自己晒的一千多斤稻谷占用了约40米长的公路。与记者一同前往的交通民警测算,从益桃一级公路谢林港镇派出所地段往桃江方向,至少有3公里的路面成为“晒谷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稻谷把公路北侧益阳至桃江方向的路面占去一半,在行车道中心线附近,农户放置了不少木桩、木棍、农具、玻璃瓶等障碍物,以防车辆碾坏稻谷。在连接城区与南坝、灰山港等地的涧山村乡村公路上,有农户为了晒谷,还在公路上私立起了“车辆减速”牌。双车道变成了单车道,因此当交通流量大时车辆只能排队徐徐而行。一些农户正在翻晒稻谷,他们身后不到1米处就是川流不息的车行道。
安全问题被忽视
“公路晒谷是有点危险。”对占用公路晒谷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村民邓某表示认同。但他又说,这么多人年年都在公路上晒谷,每季稻谷晒3天就行了,时间短,不会出什么事。
交警介绍说,行驶在益桃线公路中段的车辆,时速最高可达80公里/小时,路面变窄后,一旦发生情况,司机难以及时反应。再加上路面稻谷的影响,轮胎摩擦系数、车辆制动性能都大打折扣,1米的距离内很可能就变成“鬼门关”。附近一家商店业主告诉记者,就在两天前,也是因为晒谷,益桃线谢林港村路段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占道晒谷最高可罚5000元
记者从市公路、交警等部门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若违反此规定造成事故者,将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道路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规还规定,对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或影响道路畅通的,可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该行为,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治“顽疾”需打“组合拳”
市长热线办工作人员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沿线村配合,统一协调行动,既要保证群众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又要寻找新的“晒谷场”,维护好农户的切身利益。
同时,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文明执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协助农户将稻谷、障碍物撤离路面;地方政府和当地村委要按辖区明确责任到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保证此类现象不再发生;政府部门要协助农户找到较为安全的“晒谷场”,尽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