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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断好家务事

作者:盛敏    益阳日报来源:益阳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我们法官,要将心比心,给当事人算好三笔账:责任账、情感账、对子女的损失账,账算好了,矛盾就迎刃而解了。”这是黄琳的办案心得。黄琳是南县人民法院三仙湖法庭副庭长,最擅长婚姻纠纷调解。四年来,经他处理的离婚纠纷400余起,调解结案率达95%,辖区3个乡镇的老百姓说他好,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的同仁还亲切地称他“黄师兄”。
  近些年来,当地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离婚案件呈攀升势头,占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的70%,如何妥善处理离婚纠纷成为一线法官们面临的重大课题。2003年,黄琳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三仙湖法庭副庭长,这一干就是四年,年年干的是服务百姓家庭的平凡事。2006年5月,黄琳主审中鱼口乡段某诉妻子李某离婚一案。段、李原本是自由恋爱,1988年婚后在家乡办了个小型工厂,有一双儿女,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而经济条件好了,矛盾却也有了。随着夫妻关系的日益冷淡,段某开始怀疑妻子背着自己有了别的男人,妻子性格暴躁,导致双方无数次的争吵打闹。因夫妻关系不好,夫妇俩都选择外出打工,孩子扔给乡下奶奶家抚养。一分开就是四年,原本恩爱的夫妻变成了仇人。司法所出面调解了数次,均因女方不合作而告失败。了解这些情况后,黄琳马不停蹄地赶到段某母亲家,自己掏腰包给孩子买了学习用品。黄琳又多次找段家奶奶谈心,消除老人对媳妇的成见,还帮着老人干些重家务活。李某虽在外地打工,却一直偷偷和孩子保持着联系,黄琳的一举一动,让李某深受感动,早在心里认同了这位法官。 在黄琳的劝说下,2006年“六·一”儿童节这天,段某、李某夫妇回到了阔别四年的家乡。在法庭的调解下,夫妻俩和好如初。看着段某一家四人满脸笑容地离开法庭,黄琳说自己就像大热天吃块冰西瓜,痛快!
  黄琳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善于察颜观色,对症下药。刘某和妻子高某离婚案庭审调解时,双方各自来了七八个亲友,横眉冷对,剑拔弩张。高某却偏偏和小姑子有说有笑,甚为投机。黄琳捕捉到了这一信息,特意找小姑子闲聊了一会,得知刘某夫妇俩只是因为一些琐事闹矛盾。黄琳找来夫妻俩,讲家庭责任,讲夫妻缘分,讲子女的成长问题。一席话说得双方频频点头,羞愧地表示不会再为这些琐事吵吵闹闹了。夫妇俩冷面进法庭,却说说笑笑地离开法庭,一场离婚纠纷就这样被黄琳轻松化解了。


 

益阳日报录入:石军    责任编辑: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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