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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湖建场到发展工业,再到发展社会文化事业。大通湖区的历史,是一部艰苦创业的农垦史;大通湖区的人民来自五湖四海,形成的是兼容并蓄的人文环境。农垦精神创造了农场昔日的辉煌,但是,由于大通湖区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组建的,积累了诸多矛盾,切实维护好大通湖区社会稳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近年来,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在操作层面上维稳工作始终排在第一位,放在重中之重。经过全区各级几年的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了不少纠纷,缓解了不少矛盾,社会政治大局相对平稳。 养老保险的按月足额发放,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职工养老保险的足额发放是维稳工作的关键。2003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管委指导下,扎实做好农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到2006年12月31日止,全区15641名农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基金征缴率为100%,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基本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将农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省政府44号文件出台后,为把党的政策及时送到群众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社保政策宣传到人的要求首先强化了宣传。 区、镇、村利用电视、广播和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栏、多层次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保政策,解答有关政策疑问。2004年以来,区、镇领导经常到各村直接向职工宣传省里的44号文件和区里的《实施细则》。区委书记、区长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到河坝、北洲子、金盆、千山红等镇的30多个村召开农业职工参保缴费座谈会,面对面地宣讲政策,释疑解惑。根据农业老职工群体大、年事高、文化低的特点,区里编印了16000份《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手册》,采取问答和举例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有关政策深入浅出地表述出来,分发到农业职工家中,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使44号文件精神家喻户晓。通过做这些基础性的工作,真正实现了区里工作覆盖到村,镇里工作覆盖到户,村里工作覆盖到人的工作目标。一些在是否参保缴费上举棋不定的年轻农业职工,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帮助算好对比账,最终放弃了在《自愿放弃参保申请书》上签字,从而实现了“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农业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基金征缴是确保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运转的生命线,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石。为抓好农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大通湖区坚持“金额征缴,应收尽收”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全区农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由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组成。单位部分采取与土地面积挂钩的办法,统一标准,每亩征收30元,由各镇财政所征集后上解到区社保专户。个人部分由农业职工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由镇社保站征集后上解区社保专户。对农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主要是采取行政手段,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征缴责任,年初区对镇、镇对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以镇(场)为基础,以村为主体的原则,实行“砍土分方”,包干负责,将任务分解到镇、村,落实到人。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养老保险工作的中心工作,也是农业职工最关注的。尤其是在农业职工社会化养老运行之初,其导向作用十分明显。在省劳动保障厅、省社保局、市劳动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区里千方百计调度资金,2004年全区农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了按月发放,年底实现了足额发放,当年发放基本养老金28415万元。2006、2007年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均又作出了按月足额发放的承诺,2006年全年发放农业职工养老金4270万元,已兑现了承诺,今年也已发放了4个月。
编辑:石军 责任编辑: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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