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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13元 换来三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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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玲 益阳日报来源:益阳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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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金醒凡 熊江华 记者 邢玲)起歹心合伙抢劫,13元换来3年牢狱。3月20日,安化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谌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回想起6年前因无知犯下的大错,锒铛入狱的谌某后悔不已。
编辑:石军 责任编辑:李晓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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