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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罗中华 刘向红)3月中旬,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东勇代理的、该县牛田镇栗山村农民李日阳向法院起诉催讨,被拖欠数月的2.8万余元工资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方包工头文某败诉,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得到消息,李某等10位农民工兄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率先成立14年来,共受理、代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未发生一例受援人投诉的情况。今年3月上旬,该中心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殊荣。 早在1994年,桃江县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级法律援助中心。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心由最初主要承担法定的刑事辩护拓展为广泛的法律援助,尤以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及农村特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为重点,不让一个人因有理无钱而打不起官司。维权网络不断完善健全。全县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与工会、妇联、残联、劳动、教育、民政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实施联合援助。参与的主要成员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公证员等80余人,人人都有法律援助义务、任务。同时从社会上吸收了51名懂法律、讲政策、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的制度也不断健全,办案日渐规范,办案质量越来越高。灰山港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始终坚持“无偿代理、优质服务”。几年来为周边企业发生的工伤事故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上百起,被司法部、中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东勇10年无偿维权100余起,2006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法律援助以人为本,架起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去年9月,三堂街镇村民钟某在为他人建房时,摔成7级伤残,为治伤,家里债台高筑,而房主却闭门外出不理不睬。连药也吃不起了,更别说打官司了。钟某的亲属找到了法律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与县法院联手,先予执行为伤者治疗,通过调解处理赔偿问题。最后,当事人获得了81048元的赔偿。仅2006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级工作站共受理刑事、民事及其它非诉代理案件198件,涉案经费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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