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夏鹏祥 蒋胜娇 夏无畏)10月7日,安化县乐安镇党委、政府根据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机关干部高某做出“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月补助”的问责处理。这是该镇实施有错无为问责制以来受到问责的第三个干部。
近年来,乐安镇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市、县有错无为问责制度出台后,该镇立即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广大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并根据乐安实际,制订了《乐安镇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他们加强有错无为问责和执行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心慈手软。在今年村级换届选举中,该镇某村出现了多登选民,重复发放选票,未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原则进行选举等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镇有错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后,立即对驻村干部冯某诫勉谈话,限期搞好重选的问责处理。
由于问责到位,该镇干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检市检,各项工作均有新的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