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玲 刘建军 实习生 贺志凌
“明晰产权利如晓日腾云起,放活经营财似春潮带雨来。”横批“党恩浩荡”。不久前,记者在安化县南金乡药场村采访时,看到该村村民张学先的木屋门上,工工整整地贴着这样一幅对联。张学先外出务工多年,回乡才不久为何撰联谢党恩?答案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他吃了“定心丸”,致富有奔头。而这正是我市近年来,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坚持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兴林富农有机结合起来,呈现出生态良好、产业发达可喜局面的表现之一。
林改唤春风,吹绿万重山。过去林农们“要致富,偷砍树,一夜变成万元户”的口头禅变成了今天“要致富,先栽树,几亩就成万元户”的口号。我市通过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大大激发了林农育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以张学先为例,他去年承包了260亩山林,年纯收入就达到2万余元,远强于夫妻俩在外打工一年的收入。如今,“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砍一块造一块”已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目前已发证林地面积909.37万亩,面积发证率98.1%;应发证农户数392570户,已发证农户数371764户,农户发证率94.7%,共发放林权证470748本。历年保留的集体山林(乡村林场)经营权有60%按林农的意愿落实到了农户,有40%的集体山林采取“分山不分林”或“分股不分山”的形式将权益明晰到了农户。与之相对应的是,与2006年相比,全市森林蓄积量增长了800万立方米,南竹立竹增加了3000万株,森林覆盖率由49.5%提高到51.58%。而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由9家发展到目前的19家;林业总产值由49.1亿元增长到66.5亿元,林业对财政的贡献为39942万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758元来自林业,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以上。
林农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为此,我市通过采取“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谁投资、谁造林、谁受益”等措施,形成了“房前屋后群众造、沟旁渠旁村组造、堤旁路旁民营造、社会参与共同造”的发展模式,过去的荒洲、荒堤、荒滩、荒山成了投资造林的热土,全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逐步由平湖区向山丘区、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由低效益向高效益的历史性转变。近年来,全市通过盘活各类土地资源特别是“四荒”资源,共发展杨树300万亩,南竹扩大到200万亩,相当于2004年前10年造林总和的3倍,创造了全市造林史上的奇迹。目前,全市速生丰产林中非公有制成分占95%,已发展万亩以上造林大户17户、千亩以上的53户,共吸纳民营资金20多亿元,从而盘活了林业资源,促进了社会资本向林业流动。益阳森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近年来充分利用湖州荒滩和沟港路渠,大力发展杨树造林,累计造林14万多亩,成为全市非公有制造林的“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