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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卜训华 杨新生 记者 杨石明)4月1日,消费者詹某高兴地从某啤酒公司负责人手里拿到了住院医疗费等赔偿款1.55万元。在桃江县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一起长达半年的啤酒瓶爆炸炸伤消费者右眼的投诉终于划上了句号。 去年9月中旬,詹某向桃江县消委投诉,8月底在开啤酒瓶时,他被突然爆炸的酒瓶炸伤了右眼,住院治疗花去医疗等费用1万多元。他请求消委为其维权。县消委受理投诉后,立即派人赶赴事故发生地调查取证,并与啤酒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通报了事故情况,函寄了调查证据。在县消委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啤酒公司与消费者詹某就事故赔偿多次协商。今年3月底,双方达成一致,由啤酒公司一次性支付消费者詹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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