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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食品标识仍然违规

作者:王刚    文章来源:益阳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刚 实习生 李景荟)由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发现,我市食品市场上仍有部分外地厂家生产的商品不符合规范,部分小商贩也声称不知道这一规定。
  9月1日上午,在金山路某超市内,记者发现,不少生产日期为9月1日的牛奶、面包等食品的包装上只标有“强化”、“营养”等字眼,而没有标注出定量标示。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食品标识的名称或说明中,如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则须在标识中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当日上市的一些月饼其包装也存在违规现象。某些月饼包装盒外面大包装有生产日期,内部单独的小包装却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规定》中明确要求,在一个大包装里有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单个品种食品的标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注。也就是说,月饼的单个小包装上也要显示生产日期,以方便消费者辨别。
  市质监部门同时也提醒:《新规》针对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9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在保质期内还是允许销售的,市民可放心购买。

 

文章录入:石军    责任编辑: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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