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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日益兴盛 呼唤规范管理

作者:王刚    文章来源:益阳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7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刚)近日,随着城区各小学的开学,少儿托管机构的生意又开始红火起来。据悉,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少儿托管机构40余家,主要为受托少儿提供接送、饮食、休息等服务,部分托管机构还开展了学习辅导等业务。但记者调查发现,我市对这类机构的管理处于缺位状态,少儿安全无法保障。
  如今城市中绝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大多数家长都是双职工,难有时间看管孩子,所以很多人选择用“托管”这一方式来解决照顾孩子的问题,这也造就了我市托管机构的大好市场。
  据了解,少儿托管机构主要分布在各小学附近居民区,中心城区以康富路和大桃路较为集中,仅益师附小周边就有10余家。这些托管机构根据日托、周托、月托等托管方式的不同,从200元到600元不等进行收费,规模少则10余人,多则上百。记者随机调查几个托管中心,发现个别地方还存在设施不齐全和卫生状况差等问题,提供课外辅导业务的老师素质也参差不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大有人在。
  记者了解到,少儿托管机构是一种新生事物,尚未在法律层面界定其经营性质,目前,我市托管机构既未纳入教育系统的管理体系,也未纳入工商管理范畴,物价部门无法统一其收费标准,卫生部门对其饮食和卫生安全的监管也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工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托管机构是介于盈利性教学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之间的“擦边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经常性经营行为的托管机构应办理工商手续,涉及教育教学的应到教育部门进行登记,涉及食品和卫生安全的还应办理相应卫生许可证。托管机构的管理缺位,给我市少儿的健康成长和安全带来了很多的隐患。
  针对我市托管市场尚不够规范的现状,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提醒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托管机构时,一定要亲赴现场察看,慎重选择。另外,市教育局借本报再次重申:严禁任何在校教师向学生提供家教家养服务。
文章录入:石军    责任编辑: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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