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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辉 通讯员 罗少铭)“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要处理,因为烧毁的是我们的劳动成果啊!”近十天来,安化县渠江镇灯塔村村民对一起毁林事件议论纷纷。7月18日,75岁的胡某因涉嫌失火毁林,被安化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 今年6月,村民夏某在该镇塘力冲采伐一批木材,需要拓宽一条林间小道。6月底,75岁的胡大爷因身体硬朗,以120元承包了这条林间小道的砍劈任务。大爷在砍劈时,发现一蜂窝挡道,于是捡些枯枝,用打火机引燃,不料此举引发了一场森林大火,虽经村民奋力扑救,还是烧毁中幼林67.5亩,致使灯塔、连里、毗华3个行政村17户村民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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